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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欧宝体育四方精创(30046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29 23:35浏览次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精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四方精创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2号)同意,公司向 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25,388股,发行价格为 19.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8.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88,402.9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611,585.4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2]号)验证,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 2012年 5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2013年 11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第一次修订,经 2020年 8月 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二次修订。

  2022 年 2 月,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89,918,375.1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OB欧宝江南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相关募投项目。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979.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8,991.84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截至项目完成时,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6,625.73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4年 3月延期至 2025年 3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四方精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四方精创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方精创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四方精创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编制单位: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日期:2024-12-3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建设以来,由于政策引导、行业趋势、技术方向、市场环境变化,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进度受到 影响;公司已履行程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5年 3月 31日。详见本报告第三、(六)的相关内容。

  根据 2022年 6月 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5,979.14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放式智能金融微服务平台项目尚未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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